生育津贴的性质是什么?
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3-27 字体:[ ]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明确,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