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数据局
关于统一规划镇级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议
来源: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2-08-30 16: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关于统一规划镇级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层政务服务运行的基本情况

1. 基层实体服务大厅建设有序推进。根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皋办〔2020〕3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镇(村)政务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皋协调办发〔2020〕15号)文件要求,目前我市各镇(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均已建成,形成了由党政副职任分管领导,中心主任日常负责的管理模式。自“三整合”工作开展以来,我市14个镇(街道)已全部完成“三定方案”编制,明确“为民服务中心”为乡镇人民政府独立内设机构,明确专职主任牵头,成立专门队伍,推进实体化运行。在事项进驻方面,全市14个镇(区、街道)共进驻各类部门窗口30家,其中社保、民政、卫健委、残联的相关事项普遍进驻;长江镇、白蒲镇、经济开发区等重点镇区还进驻了税务、不动产登记、公安户籍、建管等相关事项。市行政审批局在12个镇区设立办事网点,对市场准入领域个体工商户登记、食品经营、特种设备、安监文广等6类事项实行全城通办。2020年各镇(区、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182万件。

2.推行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运行模式。结合如皋创建“国家基层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打造政务服务“如皋效率”品牌,推进“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省级试点项目的工作要求,我们率先将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不见面”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对照省“一张网”,不断缩减环节、优化流程、提升效能、强化服务。各类基层审批事项, 对照“不见面审批”的标准,从实施依据、办理流程图、办理材料目录等方面按照标准化要求逐一制定事项标准,实现政务服务市、镇 、村三级同一权力事项、同一受理要求、同一办理标准。

3.以点带面探索全科服务模式。逐步推进各镇(区、街道)、村(社区)建立健全全科政务服务机制,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由“一专多能"向“全科全能”转变,达到“一口清”导办、“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长江镇进一步整合投资、规划、建设、安监、人社、民政、城管、财政等镇属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共133项,设置6个综合受理服务窗口,通过“如皋市智慧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一窗受理。对于简易事项,做到“即办件当场办”,形成“一窗受理”与“即受即办”相结合的审批服务新模式。结合基层特点,参照市级大厅建设标准,长江镇、经济开发区、白蒲镇等有条件的镇区还开辟了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不见面审批”体验指导区、村级帮办员之家等特色服务板块,为基层全科服务、“不见面审批”工作的开展试点探路。

二、我市基层政务服务运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硬件瓶颈制约明显。从全市情况看,14个镇(区、街道)中,长江镇、经济开发区、白蒲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已初具规模,搬经、九华、如城街道等镇区正在积极开展搬迁或提升改造工程;部分镇区基础设施建设还有一定差距,办公场地老旧、信息化基层设施滞后,要在现有大厅基础上通过改扩建,充实窗口设置、增加进驻部门,增设“网上办体验区”、“24小时自助服务区”等均有一定难度。石庄镇、下原镇等距离500平方米大厅面积标准差距很大,场地硬件的瓶颈已经成为镇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最大制约。

(二)事项集中到位情况不理想。目前省政府尚未公布镇级权力事项清单,但从我市梳理出的镇级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来看,集中办理的情况并不理想,部分镇区自身行使的服务事项还散落在其他办局。从进驻部门看,我市税务服务、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部门基层办理点较少,可办事项单一。公安户籍、出入境业务在派出所办理,未能在基层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市场主体类事项,我市仅有个体工商户和食品的基层代收,企业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食品等含金量高的事项,基层全部可办。

(三)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全市面上看,一是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中业务骨干年龄层次偏大,年轻同志又以临时人员为主,接待办事群众和企业时在“一次性导办、一口清服务”上还有差距,高效服务、热情服务等方面还有差距。绝大多数工作人员只能处理一个条线,某几个业务,距离“一窗受理、全科服务”、“全科帮办代办服务”的要求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二是中心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需要培训提升,对于各镇明确的为民服务中心主任,有的还兼任其他条线工作,在精力投入上有限,在人员管理和协调工作上,主动作为意识不强。

二、下一步做法

1.突出督查考核,加大推进力度。目前本单位和编办对乡镇均没有考核权重,建议将“三整合”工作加入高质量考核体系。一方面为乡镇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一方面提高各镇(区、街道)党镇主要领导对政务工作的重视度和认可度,加快各项工作落实。对照市级大厅窗口巡查标准,汇同相关部门,对基层窗口定期不定期开产巡查督查,对人员在岗、中心日常运行、事项办理等情况进行巡查。

2.尽快推进部门、事项、服务下沉下移。一是加快镇区赋权事项公布,省编办去年拟下放46项审批类事项中,张家港地区已下放38项,但我市经编办征求各部门意见后仅拟下放16项,且该文件还尚未发文,(主要问题是处罚类方面尚未与部门一致),建议这批16类事项尽快完成下放。二是落实部门责任,形成推进合力。对照先进地区“能放的放,不能放的委托,不能委托的进驻”,进一步推进增加人社、医保等民生服务事项下沉力度,扩大事项覆盖面,通过跟班学习、业务骨干下沉指导提高镇区承接能力。各部门积极向上级沟通,增加税务、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基层派驻点,推动自然资源局不动产业务在基层为民服务中心的办理覆盖面,并拓宽现有业务办理范围。在基层为民服务中心增设公安综合窗口服务,办理基本的户籍、出入境等业务。探索“企业开办”“食品类”在基层委托受理。

3.加强配套机制保障,提高人员积极性。一是落实编制问题,目前镇区为民服务中心人员,多为相关单位派驻的事业人员和临时人员。建议编办根据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为镇区为民服务中心落实专项编制,将镇级为民服务中心明确为副科级建制单位,形成专业、稳定的审批服务力量。依托村(社区)网格员选优配强村级帮办代办员,实现网格内基层党建、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政务帮办等工作的“多位一体”。二是提高福利待遇,参考周边县市,对基层窗口人员每月发放300-400元的考核奖,对年终考核奖作适当比例上浮;提高窗口人员考评优秀比例,将服务一线基层窗口作为年轻干部锻炼、培养的重要途径,从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等方面对基层政务服务人员作一定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