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生态环境局
对市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7-20 15:27 累计次数: 字体:[ ]

费建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如皋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秉持“以人为本、协同增效”理念,与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配合、鼎力协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噪声污染防治。2022年,我市市区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1.4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较好)。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9.9分贝,强度等级为一级(好)。各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均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

城市噪声污染控制是关乎人居环境和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有效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居民的声环境权益,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声环境质量,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大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力度。

一、明确职责,全面加强噪声污染防治。2021年5月11日,由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牵头召开专题协调会,市公安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和民政局等部门一同参加会议,经协商,噪音监管职能有关事项达成共识:由公安局负责公共娱乐场所噪音、店面高音喇叭噪音、广场舞噪音、烟花爆竹噪音、风筝噪音、住宅生活小区内公共场所噪音及室内装修噪音、道路流动广告宣传车噪音。城管局负责工地噪音、饭店空调噪音、冷凝塔噪音、鼓风机噪音、流动摊贩噪音,户外电子屏声噪音、光噪音、沿街店面噪音、店铺(写字楼)装修噪音。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业企业噪音。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丧事放高音喇叭噪音、唱童子戏等噪音。2022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后,市法制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待南通市级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后,我市将参照细化,明确各部门噪声监管职责。

二、各司其职,有效解决噪声污染问题。生态环境局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针对噪音环境信访,严格落实环境信访四步工作法,通过强化现场了解、中间反馈、依法处理、及时协调、有效结案来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加强日常网格化巡查,要求环境网格监管员加大对噪音类信访件的巡查频率和力度,真正发挥好基层网格员在处理信访中的作用。城管局每日巡查市区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的工地,今年已查处两起施工单位未取得许可、不遵守作业时限规定的违法行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通过事前行政指导,主动对接行政审批部门,持续加大对营业性演出市场的监管,查处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下达营业性演出《行政指导意见书》7份,办理营业性演出案件4件;通过开展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等方式持续加强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6家,办理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件5件。公安局对噪声严管区内机动车实行禁鸣,在居民敏感区域车辆限速行驶严格控制鸣笛。

三、强化联动,专项整治噪声污染顽疾。我市开展噪声异味“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4月7日市攻坚办印发《如皋市2023年度治理噪声异味污染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皋指综发〔2023〕4号),针对工业企业噪声、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个方面进行治理,已明确责任部门并提出治理要求。我局对市域现代化指挥中心开展环境信访专题业务培训,加强协同工作,根据部门职责受理群众对噪声、异味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完善部门之间联勤联动、信息共享、问题移交等工作机制。如皋生态环境局联合检察院下发《噪声污染专项治理联合行动方案》,成立联合行动工作小组,对2021年以来的噪音类举报进行梳理,整理出近两年来重复噪音举报件41件,并对基本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为进一步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打牢基础。

四、加大宣传,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力度。城管局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皋城驿站、城管进社区活动等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通通在党员进社区、阳光扶贫进帮扶村等契机,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环境噪声的危害。生态环境局通过网络、电视、短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让公众了解环境噪声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提升参与的主观能动性。相关部门共同努力,通过系列措施,切实改善声环境质量,确保广大群众有一个良好、安静、舒适的生活及工作环境。

下一步,生态环境局将与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强化组织协调、信息互通,持续开展各类噪声污染治理行动,建立从源头控制噪声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局面。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期盼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如皋崭新篇章。

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