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财政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08:41 累计次数: 字体:[ ]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以创建省法治财政标化管理先进单位为目标,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扎实有效地开展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全面贯彻《如皋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提高财政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计划,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研讨,谈认识、讲体会,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结合实际谋划提出务实管理措施,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行合一,进一步筑牢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通过一系列学习宣传,全体财政干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财政工作放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全局中思考、大局中行动。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职责分工。一是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每个科室明确一名同志为法制联络员,具体负责各科室法治建设的宣传教育,构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局党组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划分为筹划准备、动员部署、建章立制、宣传培训、规范流程、重点检查、整改提高、督查指导、考核验收等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主要措施,指导督促全局上下有计划按步骤地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实现法治建设与年度财政工作的有机结合。三是健全责任落实责任机制。一方面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年初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结合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制定法治建设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明确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抓落实,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纳入年度考核,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另一方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清单项目责任人、时间表和路线图,并主动接受市纪委派驻纪检监督组、执纪监督室监督。

2.强化基础保障,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我局始终注重加强对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普法组织网络,将局机关14个职能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联络员,定期与各镇财政所进行挂钩联系,以此建立一个“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法治工作“绿色通道”;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讨论、研究、部署全年法治宣传和依法理财工作,将普法教育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镇(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和局科室的整个考核体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做好法律宣传引导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的精神,深入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压实宣传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进法律宣传工作走深走实。

3.注重实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好“四个结合”。为了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局结合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一是与抓收入、促发展相结合。财政收入是政府履行职能、改善民生、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注重分析研究,加强税源调查,挖掘增收潜力,积极推进综合治税,做到依法征管,努力应收尽收。我局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影响,加大税收征管和协税护税力度,紧盯预期目标,注重沟通协调,加强收入研判,推动实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2024年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2亿元,占全年目标的100.03%,比上年同期增长3.92%,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03.52亿元。二是与打造阳光财政相结合。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行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做好权力规范运行工作,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提高财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做到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公开化,使财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根据人代会通过的2024年预算,及时向各部门批复,并部署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全市62家部门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均通过省、市平台全面公开2024年预算信息。三是与深化财政改革、实行精细化管理相结合。预算“一体化”框架基本构建。纵深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构建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决算公开、预算执行等模块,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绩效管理等实现与一体化系统精准衔接;将镇级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预决算公开等全面纳入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财政“数字化”改革不断深化。迭代升级“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化全流程管理系统”,建成评审管理、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土地搬迁管理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十大模块”,评审办理全流程有迹可循。截止10月底,经论证核减项目13个,5.24亿元,资金核减率24.28%。创新不动产登记税费收缴方式,实现不动产登记前台税费一次收缴、后台分账核算管理。四是与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打造规范透明、程序简便、运行高效、权责一致、监管有力的财政管理体系。对照省财政厅发布的权责清单,及时开展市财政局权责清单动态维护工作,进一步明晰财政的公共职能定位,实现财政权力的重构和财政机制的优化,财政面向社会主体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更加优化便利。主动开展精准服务。在宣传方式、政策梳理、政策落实、结果反馈方面“精准”发力,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开展的“送政策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受到广泛欢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编制财政局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清单并按月开展工作。

(三)健全法治组织机构,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分管负责人、法治联络员,制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局党组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听取工作报告1次,讨论具体工作8次。为强化服务保障能力,规范做好法制审核工作,今年申请选调一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至法制科。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保障依法行政

今年我局先后制订了《如皋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仓管理(试行)》、《如皋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办法》、《限额标准以下的分散采购项目采购指导意见》、《如皋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参考范本)》、《如皋市引导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办法》等,形成了一整套可执行、可管理、可考核的制度体系。同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已通过财政信息网站公布。完备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了财政依法高效履职。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学法考试、专题讲座,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相关知识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财政干部参与行政执法证考试,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现场执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行政执法决定实行法制审核全覆盖,落实行政裁量权实施规范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印发《如皋市财政局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明确法制审核和法律事务办理流程,明晰各科室职责,各项法律事务做到依法办理、程序合法、准确严谨。今年以来,我局查处违法案件2起,主动撤销处罚1起,办理信访举报、投诉等事项10多起,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起,发生行政复议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5起,未发生因行政执法事项产生复议改变结果或诉讼败诉的情形。

(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助推依法履职

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多层次全方位参与我局涉法事务处理,为财政管理、行政复议诉讼、政府采购投诉、与政府采购事项有关的重大法律事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一年来,我局聘用的法律顾问为8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5起行政诉讼、2起行政复议、3起政府采购投诉、2起政府采购合同等事项提供了法律服务,加强了法律风险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助推财政依法履职和法治建设。

(七)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探索内外协同监管

推进财会大监督体系建设,组建财监科强化落实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探索实行“内外协同监督检查模式”,瞄准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要环节,对3家单位进行联合检查,甄选10家部门单位、三类专项进行检查,同时做好内部审计、往年整改回头看工作。开展全市范围内政府采购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着力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聚焦政府采购领域“四类”突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八)加大“八五”普法力度,扩大影响强引领

根据年初工作会议部署,及时制定“八五”普法计划和清单,坚持把普法工作融入财政日常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落实。按照计划和清单要求,加强局内各业务科室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和财政政策宣传活动,组织财政党员干部走进社区、走进机关、走进学校。以9月份集中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为抓手,推进惠企政策进企业,整合现有产业扶持政策及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等,印制并发放《财政金融政策汇编》,宣传纾困政策、税收优惠、技改奖励、创业贷款优惠等政策“干货”。推动社保养老政策进社区,联合如城街道西郊社区,组织开展“财政政策进社区”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财政政策,充分享受财政政策红利。

二、存在不足和对策

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财政法治人员不足,部分财政干部法治意识、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对一些政策和法律的把握不够精准。二是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较弱,存在监督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方面创新不足,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主要还是依靠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要充实财政法治人员,持续开展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学习,邀请相关法律法规专家授课培训,不断提升财政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素养,增强各项业务能力。二是要完善财政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持续改进执法监督方式方法,确保财政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继续抓好“谁普法谁执法”的普法宣传机制和研究落实“以案释法”工作。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为如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坚持法治思维,持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强化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把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配套完善财政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细化财政行政执法裁量标准,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度落实,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提高财政执法水平。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对全市财政干部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不断进行培训,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推动财政改革发展、运用法律知识开展财政业务的能力水平。

(二)坚持底线思维,持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 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三保”预算执行监测和库款保障机制,兜牢“三保”底线。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逐步化解地方债务,通过债务监测平台,重点关注各单位债务数据变动统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加强政府债券申报发行及资金管理,及时跟踪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省经营性债务分年度管控目标,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成本和债务规模管控。三是量入为出控制投资。严格控制政府直接投资项目规模,结合财力状况、债务风险及项目投资必要性等综合因素,将新增债券和预算投资重点用于保障在建项目实施,对新上项目要硬化预算约束,全面加强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评审,合理控制年度投资规模上限。

(三)坚持改革思维,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增强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以“零”为起点,从实际出发,结合财力状况,实现政策性支出全零基、运转类支出“零基+限额”、一般性支出目标压降10%以上。探索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用好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深入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安排深度融合。二是逐步夯实基金管理。积极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围绕省1+9及南通措施,完善本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制度体系,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结合,督促管理人加快项目返投进度,优先支持在本土落地的重大产业项目、科创项目,充分利用基金投入杠杆效应,配合做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增强财会监督质效。完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部巡察检查、会计行业监督、基层财政财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等相结合的“大监督”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外部监督有机贯通,深化监督结果运用,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失误、促进改革、完善制度的工作闭环。

如皋市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